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依據北市教體字第1113096424號函
自111年11月14日起,取消具有「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」性質之場所(域)工作人員之COVID-19疫苗追加劑(第3劑)接種規範或快篩之限制;學校(含幼兒園)工作人員及志工家長未接種滿3劑新冠肺炎疫苗者(含從未接種者),無須每週提供1次快篩陰性證明,即可入 校提供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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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4-1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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