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李君偉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教育局113年7月15日北市教體字第1133078833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文件修訂重點:
(一)自113年7月1日起調整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地區(不含腸病毒D68型)評估頻率為1年2次,並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重新評估,爰修訂停課建議相關內容。
(二)增列自113年6月3日起修訂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統計定義為僅採計腸病毒A71型核酸檢測或培養陽性相關說明內容。
(三)為及時評估轄區內重症風險較高之腸病毒A71型及D68型病毒株流行狀況,並儘速展開防治措施,地方政府衛生單位應確實掌握腸病毒A71型及D68型陽性個案,儘速展開防治措施及衛教,避免疫情蔓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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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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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7-1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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