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李君偉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教育局114年10月23日北市教體字第1143108195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應國內出現疑似非洲豬瘟案例,農業部於114年10月22日啟動「全國豬隻禁運禁宰5天,視情況延長」及「禁止使用廚餘養豬」等作為,防堵疫情擴散。
三、為保障學生食的安全,本市學校午餐均使用具「三章一Q」認證之國產溯源食材,肉類來源應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或產銷履歷農產品(TAP)標章,或國產生鮮豬肉追溯碼等食材;如學校使用溫體豬肉,應暫停使用,並視疫情狀況再行調整。請學校督導供餐廠商使用肉品應提供來源證明及溯源資料,確認所有肉品均由合法屠宰場供應,落實留存查驗紀錄及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登載食材相關資訊,確保肉品安全無虞。
四、於防疫應變期間,各校得視情形調整菜單,以雞肉、魚肉、豆製品或蛋類等食材替代,確保學生膳食蛋白質攝取均衡。倘有豬肉供貨不足情形,亦由學校給予團膳廠商彈性調整菜單之空間。
五、考量廚餘為非洲豬瘟疫情主要傳播途徑之一,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4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36012號函,請各級學校參考「各級學校因應非洲豬瘟疫情之自主檢核表」成立工作小組,依廢棄物清理法委託合格業者處理廚餘,並配合環保主管機關防疫因應措施清運處理,以下事項請各校落實配合辦理:
(一)宣導廚餘減量及正確回收觀念:請加強宣導「惜食減量,減少廚餘產出」、「生豬肉、內臟及其製品勿丟廚餘桶,請併入一般垃圾」、「熟廚餘瀝水後再丟」之觀念,落實正確回收。
(二)掌握廚餘流向及落實自主檢核:請各校(園)參考自主檢核表落實自主管理。
六、請協助透過各項管道廣為宣導,如課程、活動、網站或進修部等,積極運用下述相關資料,落實防疫宣導及裁罰資訊:
(一)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之「非洲豬瘟教育專區」(網址如公告連結),其中「宣導品下載」及「影音專區」項目,置有各項防疫影音及電子宣導品,包含多語言(含越語、英語、客語、臺語等)之插播卡及影片等。
(二)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建置之「非洲豬瘟資訊專區」(網址如公告連結),其中「宣導資料」項目項下,提供各式平面文宣、影音專區資料及相關裁罰規定注意事項。
(三)依據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第45條之1規定及防檢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裁罰基準,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者處新臺幣(以下同)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旅客如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者第1次處新臺幣20萬元、第2次處100萬元罰鍰;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,第1次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,拒絕其入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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